韶關市招商引資項目中介人獎勵措施(試行)
為營造全民招商的濃厚氛圍,充分調動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招商引資,吸引市外企業(yè)來韶投資興業(yè),推動更多大項目、好項目在韶落戶,進一步提升我市招商引資實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獎勵措施。
一、獎勵對象
本措施中招商引資項目中介人是指直接引薦韶關市域以外的投資者來韶關市投資新的產業(yè)項目,與我市項目落戶地招商部門建立聯(lián)系,并最終促成項目簽約、開工、建設、投產達效,在項目前期洽談和后期簽約、落地建設過程中全程跟蹤參與,且獲得投資方和落戶地共同認可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韶關市各級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及市屬國有企業(yè)等機構及其在職公職人員,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及上述財政供養(yǎng)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列入中介人獎勵范圍。
二、獎勵條件
?。ㄒ唬┲薪槿霜剟钭裱罢l引進、誰申報、誰受獎”和公開公正原則。項目中介人申報,由項目實際投資方進行確認,項目落地方(政府/園區(qū))受理、初核,韶關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商辦,設在市商務局)復核、公示后報市政府批準。
(二)中介人引薦的項目必須符合項目落戶所在地項目準入標準,對各類金融貸款、我市原有企業(yè)擴建項目、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向上爭取資金的項目、PPP項目以及國家、省、市禁止類、限制類項目不予認定獎勵。
?。ㄈ┩豁椖恐华剟?個中介人。涉及多人的,視為1個中介人團隊,自行協(xié)商并委托其中1人辦理獎勵申報,獎勵資金分配由中介人團隊自行商定。中介人獲得的獎金應按規(guī)定繳納相關稅費。
三、獎勵標準
?。ㄒ唬┨峁┬畔ⅹ剟睢μ峁┯袃r值的投資信息,促成項目投資方與韶關市各級政府或園區(qū)管委會簽訂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投資協(xié)議(不含框架協(xié)議),項目開工建設并納入韶關市統(tǒng)計庫,被項目協(xié)議簽訂雙方均認定為項目中介人的,一次性獎勵項目中介人信息費1萬元。
?。ǘ╉椖拷ǔ赏懂a獎勵。項目中介人就引薦的項目獲得本措施“提供信息獎勵”,在促進引薦的項目開工、建設、投產過程中作出貢獻,引薦項目在土地摘牌并取得《交地書》后或簽訂租賃協(xié)議之日起,24個月內建成投產,且固定資產投資數據納入韶關市統(tǒng)計庫的,按其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的0.1%給予項目中介人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ㄈ┲卮筘暙I獎勵。項目中介人引薦的項目對地方產業(yè)發(fā)展有重大貢獻的,中介人獎勵可由項目落地轄區(qū)或引進單位按“一事一議”原則報市委、市政府審議,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四、獎勵認定
?。ㄒ唬┙M織中介人獎勵申報。市招商辦負責每年根據全市招商引資情況,發(fā)布招商引資項目中介人獎勵申報公告,列明需提交的申報材料。各縣(市、區(qū))政府、園區(qū)管委會的招商部門負責按提供信息、項目建成投產兩個類別按程序在公告規(guī)定的受理期限內受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提交的申報材料?!藏熑螁挝唬菏姓猩剔k、各縣(市、區(qū))政府、韶關高新區(qū)管委會、華南裝備園管委會〕
?。ǘ╅_展中介人獎勵審查。各縣(市、區(qū))政府、園區(qū)管委會的招商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qū)內的發(fā)改、工信、統(tǒng)計等相關部門對招商項目中介人獎勵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規(guī)性進行初審,初審結果須經當地政府(市級園區(qū)管委會)同意并蓋章。市招商辦負責組織市級發(fā)改、工信、統(tǒng)計和產業(yè)鏈牽頭單位等相關部門對通過初審的項目中介人獎勵申報材料進行復審?!藏熑螁挝唬菏姓猩剔k、各縣(市、區(qū))政府、韶關高新區(qū)管委會、華南裝備園管委會、市發(fā)改局、市工信局、市統(tǒng)計局〕
?。ㄈ┕局薪槿霜剟蠲麊?。市招商辦負責將審查通過的擬獎勵名單在韶關市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由市招商辦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復核并形成意見報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責任單位:市招商辦)
?。ㄋ模﹫笳堉薪槿霜剟顚徟J姓猩剔k負責將根據審查和公示意見形成的擬獎勵項目中介人名單和金額建議報市政府審批。(責任單位:市招商辦)
五、獎勵兌現(xiàn)
(一)各項獎勵資金由市和項目落戶縣(市、區(qū))或市級園區(qū)管委會財政各承擔50%。
?。ǘ┦姓猩剔k負責按程序就市政府審批同意的中介人獎勵金額申請市級財政承擔比例的資金。市財政局負責下達指標至縣(市、區(qū))或市級園區(qū)管委會的財政局。各縣(市、區(qū))、園區(qū)管委會的財政部門會同招商部門負責將市、縣兩級財政資金分別撥付至相應的招商引資項目中介人銀行賬戶?!藏熑螁挝唬菏姓猩剔k、市財政局、各縣(市、區(qū))政府、韶關高新區(qū)管委會、華南裝備園管委會〕
六、獎勵監(jiān)督
(一)項目中介人申報獎勵應當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完整性、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如發(fā)現(xiàn)申報人有違法違規(guī)、弄虛作假、違反誠信等行為的,經查實后,取消項目中介人獎勵申報資格,收回已發(fā)放的獎勵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ǘ╉椖恐薪槿藨斪杂X接受各級政府、財政及審計部門對獎勵資金發(fā)放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虛報、冒領、騙取財政獎勵資金的,將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ㄈ┦懈飨嚓P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和本措施規(guī)定開展受理、審查以及獎勵金發(fā)放工作。對工作不作為或履職不認真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ㄒ唬椖恐薪槿霜剟钌陥笥袪幾h的,由市招商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復核,最終結果報市政府審定。
(二)各縣(市、區(qū))政府可參照本文件精神制定當地招商引資項目中介人獎勵措施。
?。ㄈ┍敬胧┳?023年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韶關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